一、計畫目標
關懷偏鄉弱勢孩童,結合各公益團體及各界資源,攜手幫助偏鄉弱勢孩童在學習成長時期的基本成長營養需求;以及輔助球員們參加營隊的基礎配備,讓這群生活在偏鄉的未來主人翁得以快樂成長,以期孩子們長大後為我們的社會做更優質的貢獻。
二、目的
根據上述 活動計畫之問題及需求,配合本會112年度工作計畫,訂出主要工作目標及目的如下:
1.喚起社會各界對弱勢團體,尤其是偏鄉弱勢兒童之關注。
2.擴大社會關懷與服務對象及於偏鄉弱勢兒童。
3.藉此活動平台,結合各公益團體,以更加成的資源為服務對象做出更實質的貢獻。
4.藉由本活動結合周邊社區的資源,與公益團體合作,宣導各項愛心關懷系列活動。
三、工作內容及服務對象
(一)服務對象:
(1)愛的早餐.點心計畫:提供偏鄉孩童營養早餐、點心。
(2)城鄉交流計劃:提供偏鄉孩童到其他城市的食衣住行補助。
(3)運動團隊支持計畫:提供偏鄉孩童對外比賽經費(政府未補助者)及裝備器材費用。
(二)依據服務內容,訂出工作執行甘特圖,以確實掌握工作進度:
「推動 愛在偏鄉 夢想起飛 全面向服務計畫」
方案執行進度甘特圖

(三)經費用途:作為執行本計畫經費支應,如:早餐.點心計畫、城鄉交流計劃、運動團隊支持計畫等。
(四)第八屆剩餘募款金額:新臺幣325,833元整。
四、預定經費延長使用期限:預估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經費概算:
六、經費使用:依活動經費概算項下專款支付。
七、徵信方式:活動結束後,辦理情形及捐款明細除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外,另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www.lulala.org)及會刊中。
八、預期效益:協助5間偏鄉小學&運動團隊,幫助160位小朋友。
於112/2/1公告之,若1個月內有疑義,請聯絡本協會。謝謝各界的愛心與支持~
依照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
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捐贈人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